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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将实行低票价制

日期: 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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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常务会昨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市物价局和交委将制定惠及农民的农村客运运价规则,农村客运将实行低票价制。
  据意见,到2012年,全市农村公路乡镇通畅率和乡镇客运通达率达到100%,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全市各中心乡镇基本建成五级以上客运站,其他乡镇建五级客运站或者简易车站,通客运车辆的行政村建候车厅或者招呼站。
  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道路被规定为路基宽4.5米以上,路面宽度在3.5米以上。副市长黄奇帆要求,客运车辆通到哪里,公路上的防护栏就要安到哪里,保证出行安全。市政府要求,市物价局和交委要制定真正惠及农民的农村客运运价规则,取消针对农村地区客运不合理的收费,严禁各种摊派。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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