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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前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7.4%

日期: 20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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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前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7.4%,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黑龙江省价格总水平已在高位趋稳并缓慢回落,各地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群众的消费心理和预期基本正常。

  黑龙江省物价局10月6日消息,1-8月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7.4%,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月,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目前,黑龙江省价格总水平已在高位趋稳并缓慢回落,各地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群众的消费心理和预期基本正常。

  在稳控物价工作中,黑龙江省不断强化政府价调手段,及时出台和实施了对粮油肉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全省对11个生产企业的6个品种实施了提价申报制度,对419个企业的5类商品实施了调价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共责令改正有异议的调价备案43批次,驳回生产企业提价申报1次,有效控制了实施干预品种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2008年以来,黑龙江省各地政府积极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落实生猪规模场补贴、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落实青贮窖和大型机械补贴政策等措施,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给能力,巩固和发展粮食、肉蛋禽生产。同时,黑龙江省还从严控制了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调整,稳定教育、医疗服务等收费。

  为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黑龙江省各地普遍提高了低保标准,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

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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