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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显成效 CPI排名直线下降

日期: 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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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全球范围内的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增大,国内价格形势十分严峻,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面临很大挑战的情况下,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在上年价格上涨惯性影响较大、新增突发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价格监管的宏观调控效应逐月显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逐月回落,价格涨幅在全国排名直线下降。据我们统计,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排名今年1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西部10个省市中排名第4位,至9月份,当月同比指数已经下降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29位,累计涨幅已经下降到第13位,在西部10省市中当月涨幅已经下降到第8位,累计涨幅已经下降到第6位(见下表)。

 

重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位情况统计

 

时间

当月

累计

全国平均

31个省

(市、区)排名

在西部

10省市排名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1

9.5

9.5

7.1

7.1

4

4

4

4

2

10.3

9.9

8.7

7.9

8

7

6

6

3

9.9

9.9

7.6

7.4

8

7

6

6

4

8.8

9.6

7.9

7.6

15

7

8

6

5

8.0

9.3

7.7

8.1

13

10

8

6

6

7.0

8.9

7.1

7.9

10

11

7

6

7

5.1

8.4

6.3

7.7

26

10

9

6

8

2.9

7.7

4.9

7.3

30

12

9

7

9

2.7

7.1

4.5

7.0

29

13

8

6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

今年以来,在应对价格上涨,加强价格调控与监管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从严控制政府定价项目出台。今年以来,我市除贯彻国家规定调整疏导成品油、电力价格外,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定价调价项目出台,并按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弱势行业和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工作,严格控制连锁反应,防止价格轮番上涨。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按照重要消费品和服务、生产资料、能源、粮食、汽车、房地产、化肥、药品、进出口商品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密切关注和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及时将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重点开展价格应急监测,坚持做好粮油肉禽蛋菜价格应急监测日报,开展了冰冻雨雪灾害、地震灾害、婴幼儿奶粉等应急监测。密切关注苗头性和倾向性价格问题,加强了市场巡视和调查研究,强化了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三是加强临时价格干预。一是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自120对成品粮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其制品等六大类商品市场价格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并公告了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企业目录。二是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干预。为保证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和群众生活基本稳定,在51879期间,我市及时对涉及抗震救灾的帐篷、雨衣等16个生活必需品实行了临时限价,对钢材、水泥等灾后重建物资价格规定不得超过“5.12震前水平,确保其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稳定。全市物价系统上下一致,为确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物资价格稳定、社会和人们消费预期的稳定付出了艰巨的努力,产生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果。三是切实贯彻执行电煤价格干预措施。要求市内煤炭生产或经营企业供境内电厂用煤严格按照619前签订的合同价格、热值、数量执行。

四是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制度。加强与周边省份协作,对鲜活农副产品及抗震救灾物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同时对外地运送鲜活农产品到我市24小时内原路返空的车辆凭记录牌免交路桥费,进入我市农贸市场免收车位费。取消工商部门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费,全市减少降低经营者两费负担3.6亿元,有效促进城乡市场流通。

五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价格秩序。重点对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主副食品价格以及成品油、液化气、交通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了检查,开展了惠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检查,组织召开了加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议,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加强冰冻雨雪灾害期间、地震灾害期间及奥运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切实规范价格秩序。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20081-9月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535件,实施经济制裁1257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和用户5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72万元,罚款30万元,上缴财政702万元。江北区对地震灾害期间某食品超市未经过提价备案申请,擅自涨价销售红蜻蜓菜油的作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的基础上做出500元的罚款处理,确保了灾后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丰都县物价局对部分面条、面皮加工经营户涉嫌串通涨价的行为及时介入调查,同时联合公安、工商调查取证,在查实其存在串通涨价行为后,按照相关规定对10户违法经营户进行了8004000元罚款处理,并制止了他们串通涨价的行为;石柱县墙材生产管理协会和石北红砖联销部串通将红砖价格自312起统一涨价,县物价局查实后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促使价格联盟解体,市场竞争秩序得以恢复;重庆市首嘉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价格备案材料,企图违反规定上调“道道全”食用油价格的行为,渝北区物价局责令其立即恢复原价,同时在《重庆日报》进行了公开曝光;武隆县物价局对辖区内擅自提高差率销售化肥和不依法提供真实材料的两家农资销售公司分别处以2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确保了农用物资价格平稳。

六是积极关注民生价格,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住房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部分市管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公布了273个品种716个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平均降幅达11.2%,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药品价格高的问题,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两免一补”成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教科书免费政策,取消课本费收费;积极落实做好全市城市小学、初中生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工作,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减轻全市学生家庭负担约32亿元。积极争取对四川地震灾区在渝读书学生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加强廉租房政府定价管理和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落实,积极协调和解决物业管理收费中的矛盾和问题,规范房地产交易收费行为,为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是强化政府价格调控手段,不断提高政府调控物价的能力。建立了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增强经济发展能源保障能力。继涪陵区后,今年万州、永川、丰都、忠县等区县建立了区域性价格调节基金,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平抑价格、增加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为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八是积极着手建立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应急救助长效机制。与民政、社保、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协作,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指数。

经济增长需要良好的价格环境支撑。虽然总体来说我市市场有序、供应正常,但价格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价格上涨压力未得到明显缓解,今年1-9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7.1%,比去年同期涨幅高3.3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平均涨幅高出0.1个百分点,因此要完成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5%的预期性目标存在较大的困难,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可能在6%左右。2009年国家为应对经济下滑风险,需要切实疏导经济运行过程中长期积压的价格矛盾,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成本推动型的价格上行压力可能取代主副食品价格成为新一轮涨价因素,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可能在3-4%。因此我们要充分估计抑制通货膨胀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定信心,进一步完善价格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价格监管,运用监测分析、监督检查、价格干预、政策宣传等手段,确保我市物价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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