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一位接近高层的人士27日表示,拟议中的新定价机制方案,将根据不同的国际油价水平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同时调价幅度也有了明确约束。
上述人士是在南京举行的一次成品油大会上透露该信息的。据他介绍,正在拟议的新方案之一,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其中,最高零售价以出厂价为基础。
同时,新方案规定,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80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同步调整;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扣减加工利润率计算国内成品油调价额;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另行确定。
此外,目前浮出的这套新方案内容还包括,在一个月内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800元/吨;连续三个月内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1600元/吨。
“这是为了避免过分投机,也为了防止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导致国内油价波动过剧”,上述人士说,采取原油成本定价,比之原来跟踪国际成品油价格将更为合理。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