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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物价局在中心场镇着力打造明码标价示范店

日期: 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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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丰都县物价局始终把明码标价工作作为“诚信丰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继创建新县城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后,又于2008年12月16日,与丰都县商委、县工商局携手启动了全县范围内创建“明码标价”示范店活动,并决定自即日起,利用半年时间在中心场镇上打造明码标价示范店。提出了五项原则即:争创示范店自愿的原则;培训指导的原则;跟踪价格承诺,防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原则;细分行业,分别确定不同标价内容的原则。并要求“明码标价”示范店通过媒体或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打虚假宣传广告;不发生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和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整个创建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最后将评选出30家明码标价示范店并给予授牌表彰。本次创建活动推行后,得到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期待。

(重庆市丰都县物价局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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