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09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9%、16.5%、15.9%。
据介绍,这次稻谷最低收购价提价幅度是2004年我国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强调,最低收购价和市场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在市场稻谷收购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国家才会入市,并按最低价格收购。
2008年10月,发展改革委宣布上调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按不同小麦品种,上调幅度在13%至15.3%之间。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