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涉农收费政策落到实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262号)精神和重庆市物价局的安排部署,县物价局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一是国家及市政府已宣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三是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四是农用机动车购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五是燃油税政策及配套政策执行情况;六是在代行政府行政职能过程中,自立项目收取手续费、管理费、提高标准收取社会扶养费或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乱收费行为。
为切实搞好此次专项检查,把涉农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局党组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抽调执法人员组建检查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遵守”八不准”规定,严禁“吃拿卡要”行为,确保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影响较大的案子,要公开处理,确保涉农收费政策落实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