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举行价格听证研讨会
为了全面认真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做好价格听证工作,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朱明龙对《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出台背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并就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分析讲解。
重庆市物价局局长苑鲁表示,价格听证制度是价格工作中涉及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在听证过程中逐步完善听证制度。物价工作应该从听证制度的完善当中,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他说,“领导决定价格的时代早已过去。现在,只要是列入听证目录的价格,就必须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这是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物价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切入点。”苑鲁要求全体物价干部务必要重视听证,在以后的行政管理中要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且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听证,对于在制定价格的每一个程序都要高度重视。
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指出,价格听证是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重要性在于一是对政府价格行为的法律规范和约束,用于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社会;三是社会和群众对政府行政过程进行监督的有效的手段,有利于对决策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四是能够让政府决策广泛吸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减少价格政策实施的后遗症;五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他认为贯彻《政策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把握四个要点:一是要履行程序,保证政府制定价格的合法性;二是要优化方案,增强政府价格决策的合理性;三是要公开信息,提高价格听证会的质量;四是要集思广益,充分吸取合理意见并完善定价方案。他还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定价听证工作的领导;二要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定价听证前期准备工作;三要加强宣传,为定价听证工作营造有力舆论氛围。
参会人员就修订的《政策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进行了学习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