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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物价局组织召开联席会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

日期: 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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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该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重庆市经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涉及企业收费清理的通知》(渝价[2009]64号)精神,3月27日上午,南川区物价局组织该区政府法制办、区经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重庆市工商局南川区分局在该区物价局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该区涉及企业收费清理问题。会议形成了以下共识:
    一、明确清理和规范收费的范围。该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取的涉及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性社团收取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收取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
    二、加强清理和规范收费的组织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主管部门负责的方法。为加强清理和规范收费工作的领导,由该区物价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经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市工商局区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区级单位(包括中央在南川单位)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并对相关主管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区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三、清理工作要做到三到位。
    一是认识要到位。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是搞好五区建设、建好五个南川的需要,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是清理要到位。要全面开花,分线进行,重点突破。民政部门要负责做好社团和行业协会的涉企收费清理;工商部门部门要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涉企收费的清理;经委负责做好全区企业缴费情况的清理;法制部门负责政策的把握;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核;物价部门负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的审核和清理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要成立联合调查组破解一些重点企业的收费。
    三是处理规范要到位。对清理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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