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启动内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以应对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城乡市场空前活跃,企业商家纷纷以各种优惠促销,30年改革所积累的社会购买力也以强劲的势头释放。重庆作为长江上游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带动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试点的意见,要求重庆建设成为内陆开放的高地和国际物流大通道,打造“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这都给价格诚信和价格环境建设提出了急迫的现实和历史性的要求。为此,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情况,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渝中区物价局副局长罗银红首先发言,她从伦理学的角度深刻阐述了“诚信”的含义。“诚信”一词,是早在先秦儒家就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传统伦理学概念,以后成为中国伦理道德观和社会价值观的重要范畴,其意为诚实、讲信用。诚信,不仅是为人之本,也是经营之本,更是社会发展之本。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是以法律为保障,政府为主导,价格主管部门为监管,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方监督的一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江北区物价局副局长蒲素提出,要加强对外资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要对经营者加强价格知识培训,结合纪念“3.15”消费者维权日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拓宽价格投诉渠道,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大渡口区物价局局长杨建明提出,明码标价制度在大商场推行容易,但在农贸市场因一些商品一天好几个价格操作难,应放开小商小贩价格行为,重点打击经营者串通涨价、低价倾销、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北碚区物价局局长李聪提出,物价部门要拓展横向合作,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和强大执法合力,采取强有力手段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南岸区物价局局长何平提出,在当前形势下,物价部门不能简单的延续过去的做法,按部就班的工作,要转变执政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把以价格处罚为主转变为以价格服务为主,多宣传、多告诫,多纠错、少处罚,努力为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搞好服务,促进提升市场价格诚信水平。
渝北区物价局局长吴成军提出,诚信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要有合适的载体和平台。物价部门要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服务,发挥经营者和消费者组织的作用,通过精选价格诚信单位,打造“价格诚信示范一条街”等价格诚信品牌,以此扩展物价部门的工作,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水平。
长寿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刘志明提出,要增大价格工作覆盖面,凡是中心商圈,价格工作都要进入,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规范统一明码标价签,建立价格执法联动机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明码标价制度有效推行。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苑鲁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苑鲁局长对此次会议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次相当及时、相当重要的会议。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积极意义。他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坚持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商法原则,是公元前古罗马人首创并经拿破仑法典制度化为人类所共同遵守不断将世界经济推向繁荣的法则,它是市场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基本规范。市场经济不仅是诚实信用的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我们当前的信用缺失,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相反是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背离的。价格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格诚信一旦失范,它所传导出的市场信号将对资源和要素配置的基础作用产生根本性的破坏。诚实信用、公平公正,不仅反映在市场主体的他律上,而且反映在自律上。我们要从制度和执法环境上形成有利于诚信经营的氛围,让不诚信经营没有市场,特别要以政府和诚信推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建立。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建立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高度,充分认识价格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价格服务理念,明确价格诚信建设内容,改进价格诚信建设方式,拓宽价格诚信建设渠道,完善价格诚信建设机制,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上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