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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工作方式 提高决策水平

日期: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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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物价局党组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涪陵区物价局党组一班人,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农村调研有机结合,转换工作方式,提高决策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16,涪陵区物价局党组一班人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前往焦石镇进行工作调研。在永丰村,局领导向农民介绍了国家和市、区的农业政策,调查了解农业生产生活水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涉农收费情况,帮助农户提高经济核算意识,抵制和举报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乱收费。

局领导结合调研工作就价格主管部门如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涪陵区价格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转换工作方式,准确定位价格主管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工作方式转变,调整好“角色”定位,发挥好监督、监测、调控、服务等职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二、贴近农村实际,找准服务新农村的切入点。价格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各级政府很多助农、扶农、惠农政策都是通过价格手段实现的,如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农村水电价格调整、税费改革等,作为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价格法律和国家政策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价费监管,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服务新农村建设,不断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新农村建设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出实绩,达到实效,既要“有位”,还要“有为”,既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又促进价格主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市里及区委、区政府政策支持,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强化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等职能优势,加强农产品市场行情监测、农产品成本收益预测和价格预警等工作,及时收集、发布价格信息,分析价格趋势,服务政府农村经济决策和引导农民生产。三是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工作向农村延伸。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监督员、联络员的优势,把党委最关心、农民最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作为价格工作的主线,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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