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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及时执行新票价

日期: 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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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建设畅通南川,促进该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渝府发[2009]5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班车客运票价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电[2009]3号)精神,结合该区实际并经该区政府同意,对该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作出如下规定:一是从2009年5月1日起该区境内的南木路、南涪路两条客运线上的收费站全部取消,不再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是重新测算南木路、南涪路两条客运线的客运票价,并从5月4日起执行新票价;三是要求各汽车运输公司、汽车客运站、客运业主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新的客车票价表在客运汽车站售票处和客车上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该区两条客运线的新票价执行后,乘客、客运公司和客运车主较为满意,没有异常反映。

南川区物价局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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