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班车客运票价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荣昌县物价局积极行动,与县交通部门一起,在“五一”长假中加班加点,对本县汽车客运票价重新进行了核算。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本县班车客运线路中凡已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路段的客运票价按每人公里0.02元下调,调整路段的票价降0.50-1.50元/人·票,从2009年5月4日起执行。
(荣昌县物价局收费科/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