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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物价局采取措施确保取消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政策的落实

日期: 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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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重庆市政府常务办公会的精神,南川区从五月一日零时起对属于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的南涪路南川至冷水段、南木路南川至白沙段停止收费。渝道路大铺子至道真石仁段、渝道路神童至南平段、石雷路南平至水江段属于经营性收费公路,不属于此次停止收费的范围。为了确保这一政策能得到具体落实,南川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5.1”节日期间,安排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深入收费站点,检查已取消收费的道路是否已执行停止收费,并对渝道路火炬收费站和大有收费站安排专人值守,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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