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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

日期: 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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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下午,县物价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并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议认为,学习贯彻3号文件,关键在于吃透政策、消化政策、应用政策,为助推忠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内陆开放型生态经济高地发挥更大作用。当前,物价工作承担着营造良好环境,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重要任务。物价工作涉及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要当好配角,搞好服务。从3号文件精神来看,设及价格工作方面主要体现在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加快水价机制改革,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改革,推动长江上游航运的建设,支持天然气就地加工,加强药品价格、医疗服务监管等方面。

    贯彻好3号文件,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价格 监管、服务职能作用,着重在以下几方面抓落实:

    一是要运用科学的价格改革发展观,认真落实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要认真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价格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要致力于服务忠县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争取价格政策支持、落实价格优惠措施、疏导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更加有所作为。

    四是要用价格手段保护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利益,认真解决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农资、住房、就业等方面的价格问题,在履行物价部门职能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五是要紧紧围绕“五个忠县”建设,坚持“环境立县、产业兴县、工业强县、开放活县”的科学发展思路,探索有利于忠县经济发展的价费管理模式。

    六是要强化价格服务,充分发挥价格信息服务功能,适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农民种植养殖意向,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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