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个主题,结合价格认证工作实际,以“坚持完善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执政为民,服务改善民生”为目标,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原有的价格认证工作模式存在着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情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始终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价格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二、强化社会效益,树立公正形象。
理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实现价格认证中心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停止收费以来,中心深化对认证工作定位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司法部门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中心还从认证工作发展的需要出发,充分发挥“认定价格”“ 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的职能,在“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方面,充分体现了价格认证工作的独特作用。将服务荣昌经济建设和荣昌社会和谐作为其工作重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认证工作,树立了价格认证公正、公平的社会形象。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创新价格认证工作
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在“创新”上做文章、下功夫。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各类价格鉴定,尤其是刑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关系到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认证中心通过积极认真、扎实高效的工作、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良好的服务质量,树立了价格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从二00八年以来,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收到社会各界赠送的锦旗六面,工作业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树立了价格鉴证品牌。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开拓价格认证工作领域,在圆满完成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同时,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评估、商品定调价成本资产,国有土地出让价格评估以及拆迁损失鉴定等工作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听民声、解民忧、办民事,一切工作都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价格认证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 黄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