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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下乡家电价格监管 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日期: 20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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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九龙坡区物价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介入、上门服务,通过提醒、告诫、检查等措施,加强下乡家电产品价格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区物价局结合政府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深入各中标家电销售企业,大力宣传《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50多份。

二是加强监管。重点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家电下乡限价政策,擅自超限价销售家电的行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中标价格销售家电的行为;采取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等手段销售家电,使质量与价格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语言、图片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对白市驿镇“驿都电器经营部”等25个指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巡查情况看,各商家都能较好地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规格、零售价格等内容,一些销售网点还将商品价格和享受补贴金额制成对照表公示出来,使农民群众一目了然。

三是加强举报受理。区物价局在宣传价格政策的同时,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过程中如遇到价格问题,可随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咨询和举报,物价部门将全力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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