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规定,垫江县物价局结合实际重新核定了县境内汽车客运票价并印发了垫江县物价局、垫江县交通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县境内汽车客运票价的通知》(垫价〔2009〕25号)。目前,部分短途客运线路未严格执行上述文件所规定的票价。为维护客运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加强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垫江县物价局、县交通局于 2009年6月3日上午,召开了全县客运票价整治工作会。县内各客运公司、汽车客运站负责人、县内各短途客运车主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运管所所长黄琪主持。县物价局检查所所长殷刚组织学习了垫江县物价局、垫江县交通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县境内汽车客运票价的通知》(垫价〔2009〕25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渝价〔2008〕540号)及有关客运票价政策规定;收费科长高仕才同志现场解答了各短途客运车主代表提出有关客运价格方面的问题;客运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县物价局副局长胡启东同志作了会议总结。
会上县物价局向各客运经营企业及经营者发放了《垫江县物价局关于规范客运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加强了经营者的价格自律行为。
会议要求,各客运公司、各客运站和车主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客运票价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客运票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各客运站和各车辆实行票价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垫江县物价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垫江县客运市场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
通过召开这次会议,进一步宣传了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客运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垫江县客运市场的价格行为,为有效开展客运市场价格监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