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物价局 现场监督退还多收价款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009年6月25日,垫江县物价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一收费单位退还多收价款。
根据群众关于垫江县澄溪自来水公司收自来水户头费的举报,垫江县物价局检查人员于2009年6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公司在2009年5月收取澄溪镇建设街周应文等所属55块水表安装费用时,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问题,共计多收价款379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垫江县物价局责令该公司将多收价款退还用户。2009年6月25日上午,垫江县物价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该公司当场退还周应文等三位用户代表价款37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