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市物价局《关于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南岸区物价局将于8至10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区所有从事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各类医疗机构(含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经办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相关部门及收费单位自2008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检查重点为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学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等。
南岸区物价局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旨在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