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发改委:旅游景点国庆前禁集中涨价

日期: 2009-09-01
字体:
    国家发改委2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旅游景点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

  各地应审慎出台调价方案

  发改委表示,受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近一段时间少数商品价格有所上涨,与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价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备受瞩目的水价、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调整成为发改委关注的焦点。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重点是解决在价内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问题,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各地要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在“十一”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减免措施,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

  依法查处哄抬液化气价格

  通知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调控预案,加强调运,防止出现敏感时期、重点地区、重要品种的结构性短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重点开展食品、液化气、游览参观点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