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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物价局成功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

日期: 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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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物价局成功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的规定,2009年7月31日上午9时,南川区物价局在南川宾馆综合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南川城区居民用水价格听证会", 会议由听证人——南川区物价局副局长李全玉同志主持,在当日上午圆满的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在听证会参加人24人中有22人同意调高城区居民用自来水价格,占参加人总数的92%。该区的此次听证会有以下特点:

    1、程序严格,公开透明。一是在2009年6月27日对听证事项、听证人员的构成和产生的方式、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在南川视台和南川报社进行第一次公告;二是在7月15日对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的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及联系电话、听证人名单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三是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即7月15日将听证会通知、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议程和听证会纪律等材料送达各听证参加人;四是在听证会上设旁听席,允许旁听;五是邀请南川电视台和南川报的记者到会进行现场报道。

    2、监审到位、成本真实。在会前该区价格认证中心严格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该区自来水公司2006年至2008年供水成本进行了认真监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作出了成本结论,并在听证会上对成本监审情况进行了说明,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解答、使听证参加人感到成本监审结论真实可信。

    3、结合实际,方案可行。在听证会前该区物价局根据该区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自来水价格成本监审结论,在充分考虑广大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司执行减亏经营价、保本经营价、微利经营价三个定价方案(每个方案对低保护都实行优惠价)。在听证会上该局向与会参加人充分阐明了对调高自来水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每个方案的调价额和调价幅度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认真解答了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各项问题,充分考虑了低收群体的利益。使听证参加人都感到调价合情、幅度合理、方案可行。

    4、针对问题,毫不回避。

    各位听证参加人在听取定价方案提出人对定价听证方案的说明后,结合自来水公司人员多、效益低、服务质量需要提高的现实对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企业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一是企业要加强管理,降低水损,建议企业安装专线电话,以利于群众发现漏水时及时通知企业抢修,以减少水损。二是企业要实行减员增效,努力降低成本。三是企业要努力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改善供水设施。四是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加收费网点,方便群众交纳水费。

(南川物价局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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