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垫江县物价局接到群众关于垫江县境内短途客运票价未按规定政策执行的举报。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根本利益,制止客运经营者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客运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垫江县物价局于2009年9月3日集中检查力量对垫江至沙坪段客运车辆的票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采取半路上车,逐一询问乘客并检查核对车票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并在车上对客运票价政策进行了现场宣传,当场发放宣传单30余份。检查情况表明,个别车主仍然有无视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客运票价政策的行为,存在着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客运车辆没有对客运票价进行票价公示和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提高票价的幅度为0.50—1.00元/人)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擅自提高客运票价的行为,检查人员现场监督渝G19598、渝G27015、渝A87914三辆客运车辆的售票员将总共多收的28元票价款逐一退还了乘客,针对客运车辆没有对客运票价进行票价公示的问题,垫江县物价局将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对客运企业(客运车主)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