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物价局接到“涪陵公交公司和重庆城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试行城市公交IC卡过程中,要求学生必须购买“城市公交IC卡”才能享受学生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的社会反映。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区物价局及时与两企业衔接,明确指出在目前涪陵区绝大多数公交线路车辆未安装城市公交IC卡机,“城市公交IC卡”仅在部分公交线路车辆试运行的情况下,涪陵公交公司停止办理“学生乘车卡”,以重庆城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办理的“城市公交IC卡”作为学生享受优惠票价的唯一有效证件的行为不合理,系企业强制收费行为。同时,区物价局及时告诫两企业立即停止其价格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通过媒体公告学生乘座公交车本着自愿原则购买“城市公交IC卡”或“学生乘车卡”,两证均系享受学生乘座城市公交车票价优惠政策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