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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为何“涨”声一片

日期: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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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将于近期召开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而此前,从今年1月1日起,广州自来水全面涨价;4月1日,南京上调自来水价;5月20日,昆明市宣布民生活用水单价提高0.8元;10月底至11月初,甘肃兰州、湖北咸宁、重庆市万州区等全国多个城市(区)水价开始上涨……

水价密集上涨背后

  主持人:您如何看待水价上涨的原因?

  王浩:一是因为中国水资源条件不好,水资源在中国属稀缺自然资源。首先是人均水资源量少,全世界153个国家参与的各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的统计表明,中国排在121位。世界上人均年用水量约为8000立方米,而中国人均则只有2100立方米,2030年随着人口增长这一数据仅为1750立方米。其次,中国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衡。地域上的分布不均更是加重了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重性。中国有10大流域,以长江为界,北方6个,南方4个。南方4大流域的水量占了全国总水量的84%。而北方的水是相当少的,黄淮海辽四个流域的人均水资源,如果平均的话,都不够500方。同时,中国属大陆季风气候,由于水资源丰枯不均,水利工程开发成本高,难度大。

  二是我国宪法第9条,水法第3条规定,一切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全民所有,这些资源应该由政府统一管理低价给全民使用,因此使用水资源的各种经济成分理应对水资源给出补偿。再有就是无论是农业用水还是城市用水,在当前的供水运行机制下,水价尚难以弥补供水企业、治污企业等的成本,这样就使得灌区设施配套困难、供水企业、治污企业、再生水利用企业的生存都存在问题。因此,理顺供水运行机制、适度提高水价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主持人:据了解,过去十年全国36个核心城市供水价格每年平均增长5%左右。水价调整一直在进行中,那么为什么最近会出现集中上涨?

  傅涛:这和我们现在的形势发生变化有关系。供水成本、污水以及污泥处理成本确实在增加。十年前,我国只有15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现在县城以上有1600座污水处理厂,2010以后可能要达到近4000座。由使用的人来承担处理费也是国际公认的,一般情况下这都是居民担负的。

  另外,供水行业是国有公司里改革最晚的几个行业之一,有一种效应称之为“锅底效应”,政府很多服务责任以不同形式进入供水企业,供水承接了很多非企业性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供水公司不同程度的人员臃肿,效率低下。同时,成本约束机制不健全进一步加剧了成本的倒挂。这几个因素造成了这几年来水价持续增长,也是近期许多城市水价上涨的根本原因。

  何文盛:在今年,多个城市不约而同的上调或准备上调水价,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经济形势已经好转,复苏迹象明显,这时候调整水价,不至于有太大影响;二是国家的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改革机制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调价是一种趋势;三是跟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关,水是必须品,公共性质明显,但上游成本都是市场化定价,比如电、漂白物质等,上游有成本上涨的压力。

水价调整宜“小步快跑”

  主持人:怎样的价格水平既能促进资源节约又不至于给百姓过多增加生活负担?

  王浩:水价涨多少,要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来看,以达到供需平衡。从供给的角度,逐步实现城市供水全成本水价。自来水成本由资源成本、工程成本、环境成本、生态成本,机会成本和利润税收成本等组成。水价的第二个计算依据是水费支出占居民收入的百分比,也就是支付意愿计算法。世界各国水费占居民收入比例一般为2.5%-3%之间,而亚洲国家水价普遍偏低,一般达不到这个比例。而我们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的水费支出占居民收入比例不足0.8%,这项研究也表明只有让水费支出占居民收入2.5%以上,才能引起用水户对节水习惯的注意。如果按照水费占居民收入2%(此时居民开始关心其用水量)来计算,北京市的吨水价约为11元。我们对水价做了一个调查,用全成本水价和支付意愿两种办法计算,北京的综合水价都在11元左右。

  主持人:这样的价格恐怕是老百姓无法接受的。

  王浩:当然,这只是一个目标理想水价计算法,水价的调节要经过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首先要加大成本监审力度。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加大水费收缴力度,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其次要依法履行听证制度。水价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出台,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与听证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沟通,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最后,要坚持“分步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水价调整考虑到用水户心理与经济上的承受能力,不宜追求一次到位全成本水价。

  傅涛:中国在2%以下的水价支付比率都是合理的,如果超过3%的话,政府对贫困人群采取一定的补偿机制也是未尝不可的。从这个角度讲,我国水价在合理承受力上还是有空间的。另外还要看政府的态度,如果政府给低收入人群补偿的多,水价的空间就会大。

  主持人:我们知道,何教授曾参与过兰州水价调整听证会,您当时的选择出于什么考虑?

  何文盛:我在选择上涨3毛还是5毛的时候,选择了3毛。我自己也算了一下,水价上涨三毛不会对中高收入者产生太大影响,但对低收入者影响可能就比较大。兰州市政府在这方面也拿出来了几百万对低收入者进行补贴。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政府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主持人:1998年开始国家就明确要求推进阶梯水价,为什么到现在只有宁波等个别城市能够做到?

  傅涛:一是阶梯水价需要一户一表为基础,水表改造费用由谁承担,责任不清。二是计量方式的障碍,阶梯水价使抄表和收费难度加大。原来的情况下,可能是自来水公司两个月抄一次表,而阶梯水价就需要更加严格和准确的抄表和收费,成本会增加。我们认为,抄表到户与阶梯水价密切相关,既然是公众收益,社会收益,就应该政府主导投资。

  何文盛:以兰州为例,很多小区实行集中供水,不是分户式的,这就涉及到水的计量的设计改造。这个改造需要不小的投入。现在在新建小区正进行普及。

水价补贴值得期待

  记者:水价上涨如何做到公平与效率的最好结合?

  王浩:我特别强调的是,为避免水价改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产生较大影响,各地在调整水价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要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傅涛:的确,价格提高了并不是所有人支付得起,对贫困人群进行补贴是国际上一致的做法。间接方式是,考虑水价增加的因素来增加社保,最好能够明确补助的水价因素。还有直接的,就是用水补贴,老百姓用水在最低水量之下政府允许其少付钱甚至减免,这种形式的补贴是最有效的。

  此外,水价调整的程序也要科学公正。在我国主要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而要让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几天之内或者一天之内要对审计报表、成本监审全部了解,是不现实的。要把水价的成本告诉给老百姓,不一定是全部的细节,至少是一些关键性的服务和成本指标,因为再多的细节老百姓也看不明白。就像上市公司一样,发布年报、半年报、季度报,这个报表是不能随便改的。自来水公司也应该发布自己的相应统计数据和基本的经营数据,这个数据是老百姓以听政方式进行参与的基本手段和基础,也应该是调价的基础。

寻找公益与市场的“平衡点”

  主持人:水价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您如何看?

  傅涛:供水价格不仅是企业与公众的博弈,而是包括政府的三方平衡。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城市政府长期行业管理所产生的遗留问题,不宜将前期成本中地方政府的责任忽略,既不能简单将全部成本进入水价,由公众负担,也不能简单地全部推给定价成本之外由经营企业来通过经营消化。应当将前期不合理的建设经营责任,建立在政府、供水企业和公众三方协同体系之上,合理确定定价成本,避免形成企业与公众的简单对立关系。

  何文盛:我认为,恐怕还是要在市场化和政府监管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单纯依靠任何一方都不行。在西方一些国家,供水企业公开招投标,政府规定一个基本的质量控制标准,谁能提供更加质优价廉的水,政府就让谁去运作,政府会补贴到公司,公司能够获益,消费者也可以以一个不太高的价格买到水。这样,三方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是一个多赢的局面。现在我国的情况很尴尬,如果水价不上涨,企业不答应,水价涨高了,老百姓不答应。这就不是多赢的结果。

  水价有一个系统性的价格传导方式,现在政府的监管只从终端进行监管,而忽略了上游产品的价格监管。举个例子,钢板涨了,汽车价格会不会涨?如果价格不上涨,汽车车皮会不会变薄?所以,政府一方面要有明确思路,市场化道路是正确的;另一方面,政府选择供应者的时候,应该严守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真正把符合的供应商选择进来。此外,政府在进行价格监管的时候,不能仅仅监管价格,还要进行过程监管、成本质量监管,只有进行三位一体的监管,水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政府的努力才会得到认可。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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