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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物价局加强客运票价政策宣传 努力规范客运票价行为

日期: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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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垫江县物价局接到群众对垫江至复兴客运专线的客运票价未按规定执行的举报后,县物价局党组高度重视,并于1225日,由县物价局党组成员带队,集中力量对垫江至复兴客运专线的客运票价及票价公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开展了客运票价政策及价格法规宣传。县物价在开展检查的同时,价格执法人员对票价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一是在客运车上对乘客现场发放了《垫江县短途客运票价政策宣传单》;二是对客运车主发放了《垫江县物价局关于对客运票价实行明码标价的告诫》和《垫江县物价局关于规范客运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三是到复兴场张贴了垫江县物价局、交通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县境内汽车客运票价的通知》(垫价发〔200925号文件)及票价公示表,现场为人民群众解答了客运票价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客运票价政策的透明度,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依法对客运票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半路上车,逐一询问乘客和检查核对车票等有效方式对客运票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营车主在营运过程中存在着不程度的问题:一是垫江至复兴沿途的客运票价存在着擅自提高客运票价的行为,在县物价局规定客运票价的基础上分别上涨了1.50元—2.00/人;多收人数26人次,其多收票价款共计50.50元;二是在客运车上没有对客运票价进行价格公示。县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即责令车主进行了改正,并现场监督渝G70183、渝G25716客运车辆的售票员将多收票价款(50.50元)逐一退还了乘客,对客运车辆没有实行票价公示的价格违法行为,县物价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相互监督,自觉抵制提高客运票价的价格行为。如有拒不改正,继续违规收费等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7451287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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