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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发改委三项举措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日期: 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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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隆县申报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后,游客人数成倍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旅客接待能力严重不足,重大节假日游客高峰期餐饮住宿行业价格轮番暴涨,宰客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我县旅游品牌形象。县发改委积极探索放开商品价格管理的新模式,三项举措制止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加强对行业协会价格自律工作的引导。实行行业自律,各行业协会按照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特定的时期、对特定区域内的特定商品、制定明码标价指导基准价和重要节假日上浮幅度,并明码标价。

    二是加强对餐饮住宿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所有餐饮住宿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发改委对行业明码标价的内容、格式进行规范,并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三是依法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对不执行明码标价政策规定的,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旅游主管部门降低星级标准或取消星级资格的手段,同时对情节严重的还要在县级主要媒体进行曝光。

(武隆县价格科:代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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