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公告
(2010)1号
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完善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6月1日提高了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为理顺城市供气价格,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定于近期召开“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对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3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由市消委组织推荐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消费者各1名;
2、经营者2名,由重庆燃气集团和重庆凯源燃气公司各推荐1名;
3、市人大代表3名,由重庆市人大办公厅推荐;
4、市政协委员3名,由重庆市政协办公厅推荐;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3名,由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市消委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2名,由重庆市物价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0个,旁听人员通过网络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5个,参会新闻媒体通过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旁听的人员于
(三)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
特此公告。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