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重庆市物价局听证会公告(2010)2号

日期: 2010-07-18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公告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2010)2号
 
    为贯彻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精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天然气供需突出矛盾,推进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天然气稳定持续供应,推动天然气行业和相关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定于2010年8月3日上午9:00在重庆天宇大酒店召开“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
    二、  价格听证方案要点
    《重庆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见附件)。
    三、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23名)
    (一)消费者
    范  立  渝中区大坪街道办事处服务经济发展科科长      
    樊美和  沙坪坝区退休干部                 
    陈达军  大渡口区个体协会书记            
    邓美清  北部新区高新园邢家社区居委会书记    
    颜远文  江北区退休干部                   
    张学俊  巴南区鱼洞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退休干部  
    刘长奇  南岸区消委会工作人员               
    黄  伟  重庆市勤正物业公司总经理              
    刘祥明  北碚区个体协会会长               
    严建川  重庆纺织厂下岗职工
    (二)经营者   
    吴永远 重庆市燃气集团总经理            
    李  军  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市人大代表
    吴德珍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景  莉  大渡口区春晖街道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   
    刘  放  市人大城环委委员                 
    (四)市政协委员
    陈义华  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副主任委员
    尹德馨  重庆深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绍璋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五)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代表
    李建和  市国资委调研员        
    代春鹏  市经信委环资处主任科员 
    王化田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研员   
    (六)专家、学者
    彭世尼  重庆大学城环学院教授         
    梅洪常  重庆工商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四、  听证人名单(共5名)
    刘卫东  重庆市物价局  副局长
    李兆武  重庆市物价局  副巡视员
    丁  瑶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经济咨询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吴中明  重庆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处长
    王雪梅  重庆市物价局监察室  主任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重庆市物价局将于7月18日在重庆价格信息网(www.cqpn.gov.cn)设置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重庆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
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为贯彻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精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天然气供需突出矛盾,推进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天然气稳定持续供应,推动天然气行业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我市主城区城市燃气行业概况
    目前重庆市主城区有重庆燃气集团(以下简称燃气集团)、重庆凯源天然气公司、重庆新城天然气公司、重庆市渝川天然气公司、重庆中燃城市燃气发展公司、重庆市渝北佳渝天然气公司、重庆市利民天然气公司、中梁山煤电气公司燃气分公司、重庆伟盛燃气开发公司等9家城市燃气供应单位。全市气化率85%,主城区气化率92.5%。2009年全市民用气供应总量12亿立方米,其中燃气集团供应9亿立方米,占总量的75%。考虑规模效应和代表性,根据国家政策和本次燃气集团供气业务成本监审报告制定价格调整方案。
    燃气集团供气服务范围覆盖重庆主城九区等22个行政区县,该企业于2010年3月改组为重庆能源持股75%、华润燃气持股25%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控股骨干企业。2009年末资产总额52.03亿元,净资产13.31亿元,在岗职工5104人。现有主城区天然气主干管网5400公里,储、输配气站102座,日供气能力近500万立方米,储气能力85万立方米,服务居民用户163万户。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的成本监审资料,2007年—2009年燃气集团主城区单位供气成本每立方米分别为1.08元、1.20元、1.21元(均为不含税成本)。
    二、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需要
    天然气价格改革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逐步完善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的思路,采取积极稳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式,于2010年4月25日将国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8元(发改价格[2010]789号);于6月1日起将各类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并允许上浮不超过10%(发改电[2010]211号)。上游天然气价格的上调,直接推动了城市燃气企业经营成本上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部署,我市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二)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的需要
    目前,我市天然气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较低的天然气价格既不利于抑制不合理需求,也不利于生产发展。因此,需要适当调整天然气价格,以改善市场供需关系,保障市场供应,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城市燃气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城市燃气企业担负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既要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清洁能源,又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供气服务,并承担部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作为市场竞争和运行主体,企业需要在经营过程中补偿成本,取得合理利润,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适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对天然气供应保障的需要。本次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提高,直接推动了城市燃气企业购气成本大幅增长,需要及时疏导,以利于促进燃气行业生产经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求。
    三、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一)城市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总体原则
    一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按照从紧安排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的原则,对上游天然气调价实行顺加。
    (二)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测算方案
    1、居民天然气价格影响因素
    按照国家政策和此次我市城市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总体原则,考虑天然气门站价格(含出厂价和管输价格,下同)上调和城市燃气企业合理输差影响,居民用气成本增加每立方米0.3263元。根据燃气集团2009年主城区居民用气销售量37201.338万立方米测算,年增加购气成本12139万元。
    2、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方案
    按照销价调整从紧安排的原则,根据以上测算,拟将我市主城九区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32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1.40元调整为1.72元。
    3、由于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滞后,将增加燃气集团主城区购气成本约2600万元。考虑到居民用户承受能力,为稳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此次因上下游气价调整不同步增加的成本,由燃气集团通过加强管理、挖潜增效部分消化和市政府予以适当弥补。
    四、建立主城区居民天然气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灵敏的价格反映机制。天然气上游价格上调或下浮时,终端价格同步上调或下浮,可切实保障城市燃气用户的利益,从而保证安全平稳供气、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活需要。居民用气价格的适时调整,有利于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的稀缺程度,有利于保护资源,减少浪费,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天然气的供应。该机制仅限于因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而产生的同步调整。实施时间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同步。
    价格联动机制计算公式如下: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价后门站含税价格-调价前门站含税价格)÷(1-输差率)
    注:门站价格指国家规定的出厂价和管输费。输差率指前三年平均输差率。
    五、居民气价调整影响分析
    据市统计部门的资料,2009年重庆市主城九区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191.10元,按每户2.93人测算,每户月均可支配收入为4197.47元。燃气集团主城区居民用户每户月均用气量24立方米,此次价格调整后,户均月气费增加支出7.68元,占2009年户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增加0.18个百分点。
气价调整对居民影响分析表
项目
调价前数据
调价后数据
增加值
居民气价(元/立方米)
1.40
1.72
0.32
户均气费支出(元/月)
33.60
41.28
7.68
占2009年户均可支配收入比重(%)
0.80
0.98
0.18
    调价前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1.40元,西安市1.75元、成都市1.43元、遂宁市1.46元、内江市1.50元,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市处于较低价格水平;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顺调后将达到每立方米1.72元,其他城市也将作相应调整,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仍将在周边城市中处于较低水平。
    六、调价后的配套措施
    (一)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
    对低收入群体家庭,市政府正在研究提高低保标准,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确保该部分市民基本生活不因气价调整而受影响。
    (二)燃气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气保障和服务水平

    城市燃气企业要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经营效率;加大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供气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保障居民的用气安全;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和制度,为燃气客户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听证方案》意见和建议专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