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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以“三个坚持” 落实国家新版价格鉴定规范

日期: 20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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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了《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为贯彻落实这一规范,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迅速出台了“三个坚持”的原则,规范鉴证行为,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版规范,提高了价格鉴证水平。

一是坚持公正合法,严把鉴证原则性。在工作中恪守法律约束。严格遵守《价格法》、新版国家《价格鉴定行为规范》、《重庆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在委托、勘察、调查、测算、审核等各个环节严肃规范。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确保鉴定准确性。对鉴定标的科学细化分类,坚持严、细、实,严格执行案件操作程序,规范工作步骤;实行大案要案集体审议,激发群体智慧,有效杜绝了错案隐患。因此,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从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重新鉴定和复核裁定的情况。

三是坚持快速高效,恪守鉴证时效性。立足超前计划、科学安排,缩短案件办结周期;立足从紧从快,做到紧凑安排鉴证人员及工作时间,有效保证了价格鉴证工作的时效性。

黄锐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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