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会召开
日期:
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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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房地产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切实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垫江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5月11日下午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垫江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会。县府办、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洪军同志主持,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邓易文同志就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的目的意义、标价的内容、公示方式及要求作了重要讲话;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薛林毅同志代表县行业主管部门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垫江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讲了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刘主任最后作了会议总结发言。会议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在全县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的意见:一是要加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让全社会共同参与;二是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三是相关企业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四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从5月21日开始,对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商品房经营者进行严肃查处,以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在垫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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