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巴南区发改委于
按照《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巴南区发改委发放了统一制作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格式内容样表200余份。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城乡建委的领导就如何贯彻落实好《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提了要求,以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顺利开展。
巴南区发改委将在2011年6下旬至8月下旬组织力量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大检查,重点查处标价之外再加价、不执行一套一标价、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在检查中若发现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巴南区发改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