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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发改委强力推进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工作

日期: 20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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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潼南县发改委按照上级要求,强力推进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早安排,早着手。接文件当天,县发改委就安排人员分别到建委、国土房管局、工商局等部门搜集掌握商品房销售单位名单,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同时,立即转发文件,要求各商品房销售单位负责人亲自签收,保证了文件传输的快速、准确和全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潼南报和电视台上流动宣传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相关政策。同时制作宣传单,在城区内发放,尽最大努力让商品房销售单位清楚,让老百姓明白,起到广泛宣传与全民监督的作用。三是加强告诫和检查。文件下发后,县发改委于516开始,对县内商品房销售单位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告诫和检查,对没有明码标价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要求立即整改,并进行了口头告诫。于525开始再次对县内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告诫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没有按照要求明码标价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从目前情况看,潼南县商品房销售企业基本都实行了明码标价,下一步,县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对没按文件规定执行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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