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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八大措施学习贯彻《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

日期: 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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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召开学习贯彻《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动员会后,丰都县发改委采取八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一是及时向委党组汇报全市贯彻动员会精神,争取委党组的重视。二是委党组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县发改委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三是物价办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并结合自己岗位实际讨论如何更好地贯彻《条例》。四是在《丰都报》刊登《条例》全文,在城区繁华地段拉宣传标语,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五是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委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恳请将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涉案财物鉴证费用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六是组织物价办全体职工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七是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物价监督站站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等参加的《条例》贯彻大会。八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座谈,以提高价格鉴证各个环节文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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