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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召开贯彻落实《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动员大会

日期: 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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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动员大会于7月29日在党政大楼七楼东端召开。会议由县政协副主席袁永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吴家奇副主任和县政府米庆元副县长出席了会议。会上,吴家奇副主任从立法、执法角度就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价格鉴证工作提出了要求。米庆元副县长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快推进价格鉴证工作提出了意见。他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价格鉴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扎实推进价格鉴证工作;三是要加强领导,推进价格鉴证工作有效开展。他强调,价格鉴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协作配合。县财政局要确保价格鉴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将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编办要调研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有关问题,充实价格鉴证队伍及价格鉴人员。县发改主任刘书通报了全市贯彻《条例》会议精神及下一步全县价格鉴证工作打算;县财政局和县公安局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县政协副主席袁永华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一是各参会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传达此次会议精神,要落实专门领导和负责人做好《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宣传工作,二是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三是各参会单位与县发改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创造良好的价格鉴证工作环境;四是县发改委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价格鉴证业务的指导,规范价格行为。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各乡镇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物价监督站站长、派出所所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物价办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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