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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发改委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 扎实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日期: 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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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于加强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具有重要作用。县发展改革委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廉政准则”在全委的贯彻落实。

一是集中组织一次学习活动。按照县纪委的部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付强同志于811职工会上专题传达了纪委文件,并就“廉政准则”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逐条逐项进行了再次解读。同时要求各科所室中心利用学习和支部学习活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内容;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主任周行同志就学习“廉政准则”提出了要求。

二是开展一次知识答题活动。党组书记、副主任邓易文同志要求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县委光金书记和县纪委祖保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县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自选动作活动,拟在8月底通过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准则”知识答题活动,并将活动情况计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是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在集中学习和开展知识答题活动的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就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对照工作带头严格执行准则,带头自觉维护准则,围绕规定的“8个禁止”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对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机关廉洁从业制度,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

垫江县发展改革委  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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