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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以五大措施继续加强《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宣传贯彻

日期: 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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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阶段的大力宣传贯彻,《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在彭水县得到了顺利实施。为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更好的氛围,彭水以五大措施继续加强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条例》力度,让全县各级各部门更加明确《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仲裁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向他们详细介绍价格鉴证的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以及委托、受理、鉴证等程序和环节,针对过去鉴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与他们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三是切实解决价格鉴证机构和队伍建设问题。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确保价格鉴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进一步开拓进取,迅速扩大服务领域。抓住贯彻《条例》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在搞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和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稳步推进国有资产价格认定、投资价格认定、房地产拆迁价格认定等工作的开展;五是不断提高价格鉴证人员素质。加强对价格鉴证机构的管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规范鉴证行为,强化约束机制。

信 息 员:吴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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