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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发改委三项举措维护消费者权益

日期: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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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以来,长寿区发改委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及宣传咨询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物价流通环境,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价格维权意识。

一是大力开展旅游景点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3月上旬,对旅游景点的停车场、码头收费情况,旅游景点门票及大小商场、个体零售商业行业、餐饮、宾馆等服务行业的价格是否规范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努力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为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客运票价专项整治行动。379日,联合区交通局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农村客运车辆是否存在乱收费及是否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票价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要求各客运企业立即整改。有效遏制了客运车辆乱收费现象。

三是精心开展价格收费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312,联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区质监局等多家单位,举办“消费与安全”主题活动。通过活动积极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发放《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行政违法处罚规定》、《零售商业价格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传单三千余份,并在活动现场为前来的咨询的群众认真解答相关政策法规,使群众了解我国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了群众知法守法、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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