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公告(2012)2号
根据《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的规定,现将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我市价格认证机构、价格鉴证师和经重庆市物价局考核,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价格鉴证员名单予以公告。
附:1、价格认证机构名单;
2、复核裁定人员名单(第一批);
3、价格鉴证师人员名单(第一批);
4、价格鉴证员人员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