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2号公告(重庆市物价局公告(201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2号令)的规定,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定于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重庆市物价局拟定了《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分档电量: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80%和95%覆盖率测算,重庆市居民用户每月分档电量一档为150度以下,二档为151-250度,三档为250度以上。但本着以重庆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同时体现重庆自然地理环境特点的原则,拟定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01-32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20度以上。
(二)分档电价:第一档保持现行标准不变,每度为0.52元;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电价为每度0.57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0元,电价为每度0.82元。
(三)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其他用户每度加价2分。
(四)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减免电量10度。
三、 听证会参加人(28名)
(一)城乡居民用电用户(12名)
1、城市居民用户
张建明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社区
汪钰凯 江北区观音桥耐得佳苑
蔡 露 南岸区融侨云满庭C区
吴忠明 沙坪坝区歌乐山镇
杨仁勇 九龙坡区华玉路社区
周 伟 渝北区黄泥磅樱花俪舍
张 舰 万州区五桥街道社区
张吉容 涪陵区南沱镇社区
常祖国 黔江区城西街道社区
2、农村居民用户
岳龙芳 垫江县白家镇湖滨村1组
杨 涛 潼南县梓潼街道奇龙村
史自胜 武隆县巷口镇三坪村青杠坪6组
(二)经营者(3名)
1、电网企业
万载扬 重庆市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
籍 毅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发电企业
包 勇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市人大代表(3名)
陈一化 重庆冠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 利 江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员
辛晓勤 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
(四)市政协委员(3名)
刘绍璋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
傅文俊 重庆市正宗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启文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5名)
殷 洁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工交文教法制处处长
熊垠州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
董延彪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
张云霓 重庆市总工会保障部主任科员
喻 军 重庆市消委投诉部主任
(六)专家、学者(2名)
蒲勇健 重庆大学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付思福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
四、 听证人名单(共5名)
刘卫东 重庆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义华 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
沈 民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
王雪梅 重庆市物价局监察室主任
吴中明 重庆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
五、 其他事项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
性,重庆市物价局将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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