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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2号公告(重庆市物价局公告(2012)3号)

日期:2012-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2号令)的规定,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定于2012516上午900时在重庆天宇大酒店召开“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会期一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重庆市物价局拟定了《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分档电量: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80%95%覆盖率测算,重庆市居民用户每月分档电量一档为150度以下,二档为151-250度,三档为250度以上。但本着以重庆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同时体现重庆自然地理环境特点的原则,拟定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01-32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20度以上。

   (二)分档电价:第一档保持现行标准不变,每度为0.52元;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电价为每度0.57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0元,电价为每度0.82元。

   (三)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其他用户每度加价2分。

()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减免电量10度。

三、      听证会参加人(28)

(一)城乡居民用电用户(12名)

1、城市居民用户

张建明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社区

汪钰凯  江北区观音桥耐得佳苑

    南岸区融侨云满庭C

    吴忠明  沙坪坝区歌乐山镇

杨仁勇  九龙坡区华玉路社区

     渝北区黄泥磅樱花俪舍

    万州区五桥街道社区

张吉容  涪陵区南沱镇社区        

常祖国  黔江区城西街道社区

2、农村居民用户

岳龙芳  垫江县白家镇湖滨村1

    潼南县梓潼街道奇龙村

史自胜  武隆县巷口镇三坪村青杠坪6

(二)经营者(3名)

1、电网企业

万载扬  重庆市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发电企业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市人大代表(3名)

陈一化  重庆冠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江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员

辛晓勤  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

(四)市政协委员(3名)

刘绍璋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

傅文俊  重庆市正宗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启文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5名)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工交文教法制处处长

熊垠州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

董延彪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

张云霓  重庆市总工会保障部主任科员

    重庆市消委投诉部主任

(六)专家、学者(2名)

 蒲勇健  重庆大学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付思福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

四、      听证人名单(共5名)

刘卫东  重庆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义华  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

王雪梅  重庆市物价局监察室主任

吴中明  重庆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

五、      其他事项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

性,重庆市物价局将于427在重庆价格信息网(www.cqpn.gov.cn)设置专栏,广泛征集对《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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