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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积极开展季调节性能电站认定工作

日期: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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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11]424号)和(渝价[2009]408号)文件精神。最近,南川区发改委在龙川江电站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该区水务局、区水电勘测设计队、区农村水电及电器化发展中心、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乐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参加的龙川江电站、三岔河电站季调节性能认定会议。这次水电站季调节性能的认定是继2009年大溪电站认定以来的在该区开展的第二次认定。通过认定,对具有季调节性能的电站将享受高于非季调节性能电站的上网电价。对保障该区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调节用电需求,推动其它行业的发展将起着积极作用。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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