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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改委督查县内二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情况

日期: 201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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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价[2012]153号)要求,今年81日起,全市区县(自治县)二级公立医院试行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自然分娩、计划性剖宫产、子宫肌瘤五种病种按单病种收费,收费性质为政府指导价,各试点医院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内可根据自身实际和患者病情差异适当下浮执行。82122日,丰都县发改委与县卫生局联合对该县二家二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经督查,该县中医院执行情况较好,制定了五种病种临床路径和实施方案;将病种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文号公示上墙;与患者签定协议书;出具病种诊疗清单,在指导价范围内严格执行。丰都县人民医院工作滞后,至今没有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督查组对该家医院进行批评指正,要求该医院尽快按文件要求实行单病种收费。后期,丰都县发改委将联合县卫生局继续加大对按病种方式收费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向上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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