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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告诫会

日期: 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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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川区发改委召集14家在售楼盘企业召开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告诫会。会议由区发改委副主任李全玉主持,区发改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国家发改委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情况,商品房明码标价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强调,商品房经营者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必须于预(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不高于申报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对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房地产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每套处予5000元罚款。另外,要求车库、车位等销售信息一并公布,且在每份样表下都注明有价格举报电话12358,方便购房者监督和维权。

在售楼盘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并立即执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愿意接爱广大消费者监督,并将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区发改委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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