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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价

日期: 20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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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举办2012年法制知识专题讲座

为隆重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依法治价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委法建办要求及“六五”普法总体工作部署,12月5日,市物价局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价”为主题的法制知识专题讲座。局党组书记、局长苑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卫东以及全局干部参加了讲座。

  

讲座由刘卫东副局长主持,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滕亚为教授主讲。滕教授从如何贯彻现行宪法精神、如何加快行政程序建设和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角度论述了弘扬宪法精神、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对进一步弘扬和实施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增强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局党组书记、局长苑鲁带领全局干部认真学习)

(讲座现场)

刘卫东副局长作了总结,强调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价,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的需要,全局干部职工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价理念,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积极转变观念职能,更好地履行各项价格调控职责。一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二是要加强法制知识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要推进价格法制建设,以《价格法》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的价格法律体系,夯实依法治价基础。四是要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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