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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四举措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

日期: 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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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市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得高于4000;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期不得高于1500元。

二是进一步明确收费时限:择校费按期收取,凡跨期或三年一次性收取的,属违规收费。

三是进一步明确免收内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四是进一步明确公示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收取择校费时要将收费标准、收费时限和免收内容在收费的醒目处公示出来,接受群众监督。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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