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发改委2013年春期开学检查时发现很多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本不进行成本核算,不备案,不公示,收费也较混乱,家长反映较大。针对这一现象,县发改委会同县教委认真进行研究,再次重申和强调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了管理办法和措施,严禁擅自提价,切实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并在秋期开学检查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文件要求各幼儿园伙食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根据儿童平衡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报县教委和县发改委备案后执行;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住宿费根据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教委初审后,由教委汇总报县发改委备案并公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收费。各幼儿园在开学前必须将两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收费标准进行上墙公示后才能收费,凡2013年秋期开学检查时,对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收费备案和公示的幼儿园,县发改委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武隆县发改委 朱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