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下调部分公证收费标准
从10月1日起,南川区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按受益额分段收取,具体标准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