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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五举措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工作

日期: 20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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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收费标准。轻型车50/车次,中型车60/车次,重型车80/车次;对定期检测不合格,经维护修理后在同一检测机构进行首次复检的车辆不收取检测费,再次复检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对不能用简易工况法检测的机动车,其中点燃式发动机采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压燃式发动机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其收费标准为20/车次;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排气污染的车辆不再进行自由加速法、双怠速法或怠速法检测,其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为80/车次。

二是明确检测依据。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执行国家标准和重庆市地方标准。

三是明确检测范围。由具有合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市环保部门确定的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范围实施。

四是严格执行检测周期。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周期,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五是明确公示内容。收费单位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服务内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收费的醒目位置公示出来,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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