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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四举措开展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结构核定工作

日期: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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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工作意义。此次核定工作,一旦数据核实,将上报重庆市物价局,作为年度内上游供气企业和燃气企业的结算依据以及核算天然气价格的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内容。核定内容为区内各燃气企业的管道天然气销售结构,包括工业用气、CNG原料用气、商业集体用气、居民用气和化肥用气等5个方面的用气情况。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各燃气企业要据实填报,如工作不认真虚报、谎报的后果自负。

 四是明确时间要求。每年一次,2012年的数据在201312月中旬前填报,以后各年度的数据于次年120日前上报。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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