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提升价格主管部门处理价格举报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日前,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4〕62号)文件精神,江北区发改委组织物价检查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
会上,物价检查所所长刘帆对《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中包含的14种文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适用说明,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新的《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的具体内容,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件,以切实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水平和办理效率,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会后,明确由白玲同志负责对照《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文书格式,将江北区现行价格举报办理文书进行规范、完善,保证在2014年5月1日顺利实施。
江北区发改委 白玲